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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泄露14000余条业主信息社区:物业人员失(2)

来源:统计与信息论坛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7-11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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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这个把表格发到家长群的女子,就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姓雷。”一位业主这样表示。“是的,雷某是物业公司的客服专员,我们在物业公司拍到了关于

“这个把表格发到家长群的女子,就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姓雷。”一位业主这样表示。“是的,雷某是物业公司的客服专员,我们在物业公司拍到了关于对她的工作信息介绍。”刘先生说着,还发来了雷某的相关工作信息。

潘律师认为,实践中,要进行区别,看行为是否故意。如果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是故意将表格发到家长群,那么,就属于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根据损失填补原则,造成多大损失就赔偿多大损失。如果是过失行为,误发但造成相应后果的,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误发转错群,那么,物业工作人员的这一操作,应该视为公司行为,即便是本人离职,对于造成的后果,公司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1

华岩新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昨天向记者表示,经过他们最新了解,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雷某属于误发转错群,事后,物业公司对雷某作出了处罚,也进行了公开道歉。目前,雷某已经离职,后续,物业公司也会细化管理制度。

2020年7月,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小区物业公司经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子。樊某某曾担任德信元湖一号小区的物业经理。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他利用职务之便,将元湖一号小区业主装修信息,包括户号、业主姓名、装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还有小区全体业主信息,包括户号、业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现住址等内容,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提供给一些装修公司、建材公司、家具公司的销售人员,其中可能影响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信息2276条,一般信息633条。法院审理认为,樊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院一审判处樊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刘先生家住九龙坡区和泓四季小区。他告诉记者,6月28日,他在网上看到了有人把表格发在家长群的截图。“起初,我们并不知道,还是表格和截图在网上传播开来后,我们才知道,原来,业主们的相关信息被泄露在网上了。”刘先生气愤地说。

“上面不仅有房号、房屋面积、业主姓名、车牌号等信息,还有车位管理费具体欠费多少,这应该属于个人隐私吧,就算是欠费,群里公开发布这份表格,涉及这么多业主的信息,这个行为太不妥了。”“太不把业主信息当回事了,即使欠费,也不该这样。”“这么多信息,有不怀好意的人看到怎么办,太没有安全感了。”……业主们纷纷在业主群里表达了观点。

业主质疑发群的真实目的

按照小区业主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试图联系该小区项目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但电话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致电重庆和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已知晓此事,雷某的确为公司员工,但具体的处理情况,还需要询问涉及的和泓四季项目管理团队,因为每个项目都是独立运营。记者也将业主们的诉求反馈给了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会向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反馈,后续会进行回复。

即使是过失行为 物业公司也应担责

案例3

文章来源:《统计与信息论坛》 网址: http://www.tjyxxltzzs.cn/zonghexinwen/2022/0711/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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